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市运处发布时间:2021-12-08阅读:
  

川商市运〔202127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126

附件下载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