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比选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四川交易团服务机构的公告
来源:外贸促进处发布时间:2025-08-11阅读:
  

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25917—21广西南宁举办,四川省商务厅将负责组织四川交易团参加。为做好四川交易团组织筹备工作,根据《四川省商务厅购买服务比选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四川交易团服务机构

二、经费预算

不超过24.29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1.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1.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截图)

1.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四、资格审查

本次项目在比选时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比选的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材料。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全、不实的,将导致其响应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五、响应截止时间和比选会时间、地点

(一)响应截止时间:20258199:30。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地点四川省商务厅一号204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二)比选会时间及地点:202581910:00,四川省商务厅一号204会议室。请有意向参加比选的单位提前30分钟到达。

六、有关事项

响应文件需独立装订,一式6份,密封装订。

参加比选的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比选的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四川省商务厅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且不退还比选文件。

)中选单位因特殊原因弃权或在合同签订后中途无法完成服务的,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中选单位退出后,将根据本次比选评分从高到低顺延确定中选单位或重新举行比选确定中选单位。

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28-83226693

附件:1.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四川交易团服务机构比选报名表

2.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四川交易团服务机构比选方案

3.展位图

四川省商务厅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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