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4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创新处发布时间:2019-08-12阅读:
  
川商函〔2019〕247号

温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打造内陆自贸区高地的建议》(第54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四川自贸试验区总体建设情况
  四川自贸试验区自挂牌以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建设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战略部署,紧扣中央确定的“四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持续强化高位推动,实现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奠基性高位开局和引领性强势布局。截至目前,中央赋予四川自贸试验区的159项改革任务实施率达到了95%,形成了500余个创新成果,自贸试验区内累计新设企业超过6万家,注册资本超过8000亿元,引进外商投资企业691家,85%集中在高端服务业领域,以不足全省1/4000的面积,引进全省近1/2的新设外资企业,贡献了近1/10的货物进出口和1/20的新增市场主体,为将四川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四川自贸试验区在相关领域的建设进展情况
  在第540号人大代表建议所涉及到的相关领域,已取得进展如下:
  (一)保障片区敢为天下先的基础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0 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8月印发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17年第320号),明确“在自贸试验区进行的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于追究相关责任”。2017年12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川府发〔2017〕59号),根据四川发展实际和差异化特色优势,对国务院出台的四川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进行全面细化,明确了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2018年8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引领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8〕30号),进一步明确“积极发挥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作用”,并“推动自贸试验区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探索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路径、新模式”。2019年5月23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要求,又体现了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实践情况和特点,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四川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加快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全力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的重要举措。
  (二)激励各片区自主深化改革的授权力度不断加大。一方面持续加大“对上争取、对中协调、对下放权”力度,不断推动省级权限下放。截至2019年2月,已有两批共142项省级管理权限下放至自贸试验区,99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向全省推开,并推出了四川自贸试验区“黄金政策48条”。另一方面,探索制定《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评价办法》,建立“正向激励、逆向约束”机制,对区内创造的由国务院或国家部委向全国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给予支持奖励。四川自贸试验区正在形成既有利于整体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又有利于发挥各片区积极性的管理和制度体系。
  (三)全域开放协同格局正在形成。2018年8月,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川办函〔2018〕75号),旨在持续深化“3区+ N园”模式创新,以制度对接、平台融通、产业互动为重点,在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功能区和县级行政区域等三类区域建设协同改革先行区,比照自贸试验区同步承接省级管理权限,率先享受改革制度性成果。2017年,协同改革先行区率先在宜宾临港经开区试点。全省计划在2020年培育打造15个协同改革先行区,以此引领带动全省共享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
  (四)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一是对欧服务贸易水平不断提升。2017年5月10日,囊括欧洲商品贸易展示交易中心、中欧技术交易中心、欧洲中小企业(双创)孵化中心、欧洲企业总部基地中心、欧洲国家经济发展促进机构办事中心和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六大功能区的“中国—欧洲中心”在成都高新区正式启动,为对欧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平台。首创“全球顶级科技园区合伙人计划(TSPPP)”,促进全球技术、资本和产业链深度融合。建立中德智能制造产业链集成共创体,并在法兰克福、哥本哈根等地设立4个离岸基地海外站点。二是跨境电商发展成效显著。四川自贸试验区依托成都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平台,率先开展跨境电商保税备货进口、特殊监管区域备货出口、保税备货进口免通关单等全省首单业务,着力发展跨境电商BBC进出口业务,建设集跨境电商平台、物流、仓储、展示等于一体的跨境电商全产业链,努力打造西部最大跨境电商贸易平台。目前,成都口岸已具备开展全品类跨境电商业务条件,成功争取到网购保税备货政策。6个线下跨境电商产业园加快发展,聚集跨境电商企业200余家,建成O2O体验店及进口商品展示中心6万平米。2018年10月30日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揭牌并正式投入运营,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的国内外跨境电商企业和机构50余家,已入驻企业20余家,公共服务体系已初步建成。2018年10月26日,成都市政府出台《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到2020年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400亿元以上。2018年底,川南临港片区跨境电商直邮货物突破15万票,进口商品直销中心、“一带一路”国家馆群和国际商品展示中心已建成,已有数家进口商品贸易企业入驻。三是航空融资租赁业务成功落地。经过积极争取,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同意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双流园区)内提供融资租赁应税服务的企业可申请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2018年10月12日,四川金石锦灿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在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双流园区)完成了首笔保税融资租赁业务,标准着航空融资租赁项目正式落地四川自贸试验区。2019年5月24日,四川首架融资租赁飞机“双流壹号”正式交付,这标志着四川自贸试验区内飞机租赁产业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
  (五)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一是企业开立更加便捷。自贸试验区推出“43证合一”,99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川南临港片区创新“企业开办小时清单制”模式,企业开办压缩到2个工作日,最快1小时。成都和泸州自贸试验区已经开展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改革试点,区内企业可依据申报承诺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直接办理注册登记。二是行政审批更加高效。成都区域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公证最多跑一次”,85%的行政审批事项仅跑一次,90%以上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川南临港片区组建行政审批局,审批效率提高80%,集中办理行政许可230项。青白江铁路港片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从197个工作日压缩至60个工作日。三是政府机构更加精简。天府新区片区“大部制”改革将23个机构精简至16个。四是法治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四川自贸试验区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挂牌,建成了全国首个公证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设自贸试验区仲裁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打造O2O法律协同服务平台,更好地为企业提供高端优质的法律服务。
  (六)中欧班列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2018年底,成都铁路港已与亚欧大陆24个境外城市及14个国内城市实现互联互通,全年开行国际班列2619列,同比增长159%,开行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成都市联合泸州、宜宾、遂宁等市(州)共建多式联运大通道,与川南临港片区共建“无水港”,与宜宾、泸州实现铁水联运,与攀枝花、凉山等地共建蓉欧班列基地,与德阳共建“姊妹”物流园区,带动约204亿元的川货出川。
  (七)“一带一路”国家馆群建设初现规模。2018年9月28日,川南临港片区“一带一路”国家馆在片区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开馆,该馆群运营面积3.8万平方米,包含阿塞拜疆、摩尔多瓦、澳大利亚、韩国、以色列、泰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土库曼斯坦等11个国家授权的国家馆,为川南临港片区提供了一个集国际贸易、国家及友城论坛、文化艺术交流及保税展示、国际演艺及教育为一体的创新型自贸区文创地标以及文创示范基地。成都国际铁路港已签约引进6个国家馆,按照计划,青白江力争在3年内建成36个国家商品馆,形成国家商品馆集群发展,构建起四川自贸区现代服务业新样板。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正如您所指出的,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结合您的建议,我们拟从以下方面推进相关工作,着力提升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水平:
  (一)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坚持在贸易便利、投资开放、金融服务、政府治理、法治环境等领域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自贸试验区基础制度体系。结合《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评价办法》的制定和应用,形成与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持续强化法治服务机构建设,发挥好自贸试验区人民法院等相关机构的职能。
  (二)深化区域协同和立体全面开放。落实《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支持第二批协同改革先行区尽快落地,加快培育一批改革创新排头兵、对外开放新高地、区域发展增长极。开展“自贸走进五区”活动,推动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果互惠。推动落实《协同开放发展倡议》,探索建设一批协同开放示范区,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和对外开放影响力,为推动全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的构建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的形成注入强劲动力。
  (三)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一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基础制度支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38号) 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 ,加大差异化改革试验探索研究。出台《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召开全省服务业发展大会,做好《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9—2022年)》,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教育医疗产业、服务贸易产业等新兴服务业态,加快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二是加快对欧服务贸易的发展。进一步在教育、金融、医疗、文化和科技等领域扩大对欧开放,促进川欧在文化创意、技术贸易、商业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推进与欧洲地区在产业人才合作、企业对接联动、项目载体共建、商务环境优化等领域的深入合作。加强对欧服务贸易的招商引资,引进更多对欧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大力发挥“蓉欧+”的服务贸易辐射带动作用,探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对欧服务贸易领域的应用。深化中德、中法、中意等国别合作园区合作,推动“中国—欧洲中心”上升为国家级中欧开放合作平台。三是继续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夯实服务业发展平台。积极推进成都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探索现代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总结、推广服务业综合改革典型示范经验。同时,争取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中央预算内资金,强化服务业政策研究,加快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四)提升自贸试验区交通运输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天府国际机场建设,力争年内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争取《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在第二季度获国家批复同意,并推进规划实施,进一步加密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加快推进成都城厢物流基地道路配套工程、泸州港大件路改造工程等项目实施。
  (五)推进四向拓展战略通道建设。发挥自贸区辐射效应,推进金青新大港区一体化发展。打造连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航运枢纽与临港进出口商品集散地。拓展航运物流腹地,狠抓物流配套项目建设,物流通道和“智慧港口”建设。进一步清理口岸收费,构建规范的收费标准和透明的公布机制,创建“零费用”口岸。推动综合保税区加快申报。争取国家批准成都口岸开展生物制品进口,使成都口岸成为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
  对于您在540号建议中所指出的部分问题,受条件限制尚无法解决,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探索解决路径。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沟通。
  感谢省人大和您对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特此函告。
 
四川省商务厅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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