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2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流通业处发布时间:2020-11-20阅读:
  

川商函〔2020276

李亚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第0121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商贸流通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意见,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商贸流通业关系国计民生,是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性关键性支撑行业,是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保障生产、服务民生的重要载体,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提升动力、激发活力、调动潜力、广泛助力”为原则,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部署,畅通国内循环,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性消费需求。

一、夯实行业发展基础,提升市场动力

(一)壮大商贸企业队伍。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全球竞争力的现代商贸流通企业。将商贸领域大企业大集团纳入各地重点联系企业范围,按行业、属地实行分类指导。加大大型商贸企业招引力度,引进国内外一流企业和商贸龙头企业来川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项目,吸引大型实体零售和网络零售龙头企业在我省设立法人公司或结算中心。通过特许经营、产权交易、技术引进、融资扶持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引导中小商贸企业开展组织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增强发展活力。

(二)完善商贸发展平台。鼓励综合型和专业型产品交易平台、生活性服务平台、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等发展,促进资源集成和优化配置,实现供需有效匹配。搭建商贸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质优价惠的信息咨询、创业辅导、市场拓展、特许经营推广、企业融资、品牌建设等服务。鼓励批发、零售等传统流通企业整合资源、转型升级,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协同的供应链协同平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和物流成本。

(三)织密商贸物流网络。加快分拨中心、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网点建设,不断优化城市物流配送节点设施。加强商贸、交通、邮政、供销等联营联盟合作,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节点农村物流网络。强化供应链管理,引导传统物流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公铁联运、铁水联运、公水联运、陆空联运等多试联运方式,加快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

(四)补齐农村市场短板。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促进形成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线上线下融合、涉农商品和服务消费双升级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现代农村市场体系。

(五)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步行街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通过3年时间,在全省改造提升一批人气旺、特色强、有文化底蕴、业态丰富、管理规范的步行街,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消费平台。支持建设一批区域商品配送分拨中心,提高物流配送效率、满足商品配送需要。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拓展物流配送、产品追溯、电子商务等功能,形成一批千百亿级商品交易市场。科学规划、有序开发一批商贸古镇。

二、促进行业创新转型,激发市场活力

(六)鼓励发展智慧商业。依托5G、人工智能、物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基建”,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推动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推动“智慧街区”“智慧市场”“智慧商店”等建设,满足“宅经济”“云生活”等新消费需求。鼓励建设电商直播网络流量基地,培育直播带货、短视频带货等新模式,促进“云逛街”“云购物”等消费新场景加速形成。大力实施“数字化社区”专项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建设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体验馆,促进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运用。

(七)推动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城市商圈、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等主动调整经营结构,发展商品与服务并重,商品零售、社交体验、文化消费跨界融合的商业业态。支持线下经营实体加快新理念、新技术、新设计改造提升,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鼓励经营困难的传统百货店、大型体育场馆、老旧工业厂区等改造为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

(八)促进连锁便利店发展。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围绕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目标,完善便利店网点设置。强化连锁企业总部的管理责任,简化店铺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支持地方探索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试行“一照多址”登记。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推动各地品牌连锁便利店与公安部门合作,结合各地实际增强城市报警服务功能。

(九)推进小店经济发展。完善小店经济基础设施,鼓励社区小店“一店多能”,提供便利化、多样化服务,保障民生需求,鼓励商圈小店创新业态,鼓励批发市场小店差异化发展,鼓励电商平台小店在线集聚,开展数字化营销。支持电商平台为小店提供广告营销、移动支付、数据分析等数字化服务,支持物流企业为小店开展统仓共配、冷链等服务,支持商贸企业为小店提供集采、批发、配送、技术等赋能服务,支持品牌供应商减免小店代理费用,支持发展中央厨房,为小店提供集中采购、统一加工、净菜半成品、冷链配送等标准化服务。

三、丰富商品市场供给,调动消费潜力

(十)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聚焦汽车、家具、家电、建材等大宗商品,大力举办惠民购车节、汽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家具展等惠民促销活动,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创新汽车消费服务,拓展线上线下购车渠道,鼓励开展在线看车、上门试驾、在线订购、在线用车等消费服务。

(十一)扩大品质商品消费。组织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增加省内市场中高端、个性化商品和服务进口。大力促进智能厨房电器、智能清洁电器、智能学习机器人、智能穿戴、珠宝首饰、品牌服装、时尚数码等品质商品消费。深入开展“惠民购物全川行动”等活动,推动我省名优特新产品、老字号商品、扶贫标识产品进商圈、进超市、进市场。实施“政商贸银”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调动银行、商超、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等多方积极性,推动发展生鲜农产品从田间到零售终端的直接流通方式,丰富优质农产品市场供应。

(十二)鼓励绿色产品消费。鼓励大型商场、购物中心、超市和其他各类零售业态创建绿色商场,加大绿色产品供应,促进绿色消费和绿色产品销售。鼓励具备条件的流通企业回收消费者淘汰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发展“互联网+旧货”“互联网+资源循环,促进循环消费。推广“超市+基地”“超市+专合社等农产品现代流通模式,推动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有机、绿色产品,拓宽绿色、生态产品、鲜活农产品销售渠道。

(十三)繁荣夜间市场消费。大力举办夜间消费促进活动,活跃夜食、夜购、夜娱、夜展、夜秀、夜宿、夜读、夜健等夜间消费业态,丰富夜间消费场景。进一步培育餐饮品牌,发展深夜食堂,促进川派餐饮与大型综合体和购物中心的购物、电影、娱乐等消费业态融合发展。鼓励位于消费集聚区附近的大型商超、购物中心、餐饮企业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不打烊”等夜间促销活动。鼓励消费中心城市等结合文化和旅游资源多、分布广的特点,打造一批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行业广泛助力

(十四)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合理优化审批程序,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社会消费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监管常态化。推进区域执法协调联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发布虚假广告违法等行为。以食品、药品、汽车配件、小家电等消费品为重点,加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力度。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倡导企业实行无理由退货制度。

(十五)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流通标准体系,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农产品流通、商贸物流、居民服务、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做好新业态、新模式标准研究、储备和制订工作。加强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应用,鼓励有能力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参与标准化建设工作。

(十六)积极发挥协会作用。充分发挥商贸领域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商贸企业加大诚信体系建设、培育诚信品牌,促进诚信经营。鼓励商贸领域行业协会在行业统计、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更多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发挥省领导联系指导重点产业工作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商业贸易重大政策措施的统筹谋划、工作联动和资源整合,完善政策评估机制,抓好重大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商务厅

20201019

(联系人:陈成;联系电话:028-8322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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